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
本基金经 2018 年 2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304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
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本次仅更新了基金经理信息,其他文字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净值表现等其他内容截止日参见相
关章节。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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