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3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3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4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0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1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4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3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8
十、 信息披露 29
十一、 基金费用 31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3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34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5
十五、 禁止行为 38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9
十七、 违约责任 41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42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3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4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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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晓耕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1842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755-23695896
传真: 0755-82788000
联系人: 马运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沈仁康
电话: 0571-87659865
传真: 0571-87659965
联系人: 邵骏超
成立时间: 1993 年 4 月 16 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9.6 亿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许可〔 2013〕 1519 号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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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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