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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03 14:18:15 股吧网页版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03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8]331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 )。
3、 本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定期
开放式。
4、 本基金自 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18 年 4 月 5 日, 通过本公司
的直销机构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
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
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6、 本基金按照人民币 1.00 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
认购价格为 1.00 元/份。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
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我公司直销柜
台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含认购费), 累计认购金额不
设上限。 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8、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销
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
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
简称“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
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10、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的账
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
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
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投资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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