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2
关于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和《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
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纯债一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57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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