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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3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部分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
对旗下的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大盘价值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起,对旗下的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以上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以下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C 类份额代码
1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174
2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173
3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172
4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014171
5 富国大盘价值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181
6 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163
上述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
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上述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大盘价值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3、上述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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