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华富恒玖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一、重要提示
华富恒玖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34 号《关于准予华富恒玖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华富恒玖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2 月 15 日、2 月 27 日、
2 月 29 日、3 月 5 日、3 月 7 日在相关报刊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就本基金可能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并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
进行了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恒玖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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