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华富恒玖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要)
(2018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富恒玖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富恒玖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8 年1 月30 日证监许可234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8 年3 月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
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
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 个月的最后1 日。
1
华富恒玖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9 月23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6 月30 日。
2
华富恒玖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