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8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安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网 站
(www.essencefund.com)发布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发布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曾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 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永盛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一次大会”)。因参加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而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14 日发布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修改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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