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08 08:14:4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08

  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9年5月8日起,兴业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富天颐混合A,基金代码:005652;基金简称:国富天颐混合C,基金代码:005653)的基金销售业务。

2019年5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兴业证券办理国富天颐混合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与赎回等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一、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本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份。

(2)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之间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不能相互转换。

(3)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兴业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但如兴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