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7
华泰保兴尊信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重要提示
1、华泰保兴尊信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 12 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该日)起或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 3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
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
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
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
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
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5、本基金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
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人)。本
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7、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售机构仅指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柜台。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章节。
8、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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