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7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上述公司自2018年3月20日起销售本公司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到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8年3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认购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5642/005643),其中A类基金份额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
具体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认购手续费,原认购费如为固定费用的,原认购费暂不打折。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二、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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