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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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5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56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平安大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 平安 300ETF 联接 A 平安 300ETF 联接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5639 005640
该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2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
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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