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富乾纯债 3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9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6,704,605,828.27 份;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6,704,585,033.82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99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6,704,585,033.82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6,704,585,033.82 份(超
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
人大会的公证费 9,000 元,律师费 23,000 元,合计 32,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本次大会
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持续运作,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仍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每 3 个月定期开放一次,并继续运用现有投资策略,推进基金平稳运作。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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