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品质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品质消费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本基金经 2018 年 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元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03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
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及基金经理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内容及截至日期如下:
序号 更新内容 截至日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