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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3 09:11:57 股吧网页版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启动了华宝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
上述转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完成,修订后的《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 2023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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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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