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关于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
金有可能在 2021 年 1 月 5 日日终触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在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若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日终,本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起,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基金代码: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A:005603;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C:0056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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