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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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邮政编码: 200122
电话: 021-38568888
传真: 021-38568800
法定代表人: 刘立达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85230024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鉴于: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
格和能力;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
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双方在基金托管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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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订
本协议。
释义:
除非另有约定,《 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
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第一条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 刘立达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14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2]21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 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1.2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成立时间: 1987 年 4 月 7 日
批准设立文号: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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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7.8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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