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
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
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3-5年
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ETF联接” ,基金代码:005581,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自
2018年5月3日起生效,至2021年5月3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止届满三年。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
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截至2021年4月30日日
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动
终止,自2021年5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现特将本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清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1年4月29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2021
年4月30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1年4月30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
败。
自2021年5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
金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
售服务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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