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 ETF 联接”,基
金代码:00558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生
效,至 2021 年 5 月 3 日将届满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2021 年 5 月 3 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若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日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基金合同将于 2021 年 5 月 3 日自动
终止,自 2021 年 5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暂
停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若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投资者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 15:00 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
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二、若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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