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丰晟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2019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丰晟收益债券A 交银丰晟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577 00557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元) 1.0910 1.084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0,460,022.39 43,045.5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18,525,541.71 38,833.1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0.56 0.50
注:1、本基金目前处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封闭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少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0,460,022.39元,每份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62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43,045.50元,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55元。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A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56元,C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50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基金份额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1月14日
除息日 2020年1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1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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