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1
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 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
金” )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
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 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
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 如该
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
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
少于 1 个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
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本公司。
4、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7 日止。
6、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
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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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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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