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 2291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
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
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
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设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 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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