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创金合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42 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币 68,365,796.39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0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68,378,462.98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2,666.59 份。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的第三个年度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根据上述约定,截至 2021 年 2月 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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