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26 10:27:42 股吧网页版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5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4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7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9
四、清算与交割.....................................................11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2
六、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3
1
重要提示
1.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05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
起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通过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
资金提供方、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
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
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