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基金名称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5556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
公告依据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可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 2 日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其他业务。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自 2023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2 日为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的数额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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