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3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鑫享定开发起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15 日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封闭期为上一轮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起至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第四个开放期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4月12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开放期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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