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5 09:05:15 股吧网页版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5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鑫享定开发起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公告依据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7 日

注: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封闭期为上一轮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起至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如果 3 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十四个开放期的
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7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开放期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