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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13 16:23:25 股吧网页版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3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03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在2018年1月17日到2018年1月1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等代销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7、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1、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不可以撤销。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基金募集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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