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圆鼎定开发起式债券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圆鼎定开发起式债券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诺安圆
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7,以下简称“本基金”)原
定第二十三个开放期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
现因本基金的运作需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
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 2024 年 6 月 25 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第二十三个开
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调整外,本基金其他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事
宜请遵循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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