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5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九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圆鼎定开发起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公告依据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注: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封闭期为上一轮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起至 3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如果 3 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十九个开放
期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开放期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
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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