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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2
关于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A:005536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C:0213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12月28日。若截至2024年12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2024年11月14日发布的《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
11月18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转换转出等业
务正常办理。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4年12月28日将为本基
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2024年12月2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
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即投资者在2024年12月27日15:00点后提交的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
安排。
3、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
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
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 站(www.bhhjamc.com)或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1717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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