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0
华安安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华安安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4日证监许可[2017]231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huaan.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3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和收益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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