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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6 07:40:59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基金收益更多地让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含 2019 年 11 月 7 日)调低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费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方案

  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含 2019 年 11 月 7 日),本基金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调低至 0.40%。

2019 年 11 月 7 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 2019 年 11 月 6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二、关于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 1 点的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经表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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