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基金收益更多地让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含 2019 年 11 月 7 日)调低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费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方案
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含 2019 年 11 月 7 日),本基金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调低至 0.40%。
2019 年 11 月 7 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 2019 年 11 月 6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二、关于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 1 点的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经表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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