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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9 09:09:51 股吧网页版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9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7,019,237.13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
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
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
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
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
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663,384.48

2.本期利润 3,981,975.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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