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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08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

重要提示

1、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13日证监许可〔2017〕229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减、变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6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或本公司网站上的《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或各

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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