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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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8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5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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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
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如本基金
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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