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2
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2日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发起
基金主代码0055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无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无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7]1224号
基金开始募集日期2018年1月8日
基金结束募集日期2018年1月26日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8年1月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40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43,004,940.5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63,557.6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43,004,940.52
利息结转的份额63,557.67
合计343,068,498.1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0,000,900.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2.9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直销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1,000.00元,认购费用为1,000.00元,
折合本基金为10,000,000.00份(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以上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元)999.7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合计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10,000,900.092.92%10,000,000.002.91%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10,000,900.092.92%10,000,000.002.91%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