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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09:15:53 股吧网页版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8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9

五、备查文件...... 10

重要提示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7 年12 月 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6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起《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则本基金将于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本基金自成立后首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9 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8 月 19
日)日终,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500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
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
基金投资目标 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6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1,719,688.14 份(含募集期
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约定正常运作。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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