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1
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恒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海富通恒丰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0 月 15 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 基金合同》 ”)及《 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
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或
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6 个月对日的前
一日止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
金合同》 生效之日)至《 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 6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
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6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
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4 月 13 日,即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
说明书》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起(含该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
申请。自 2018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止,为本基金的第 2 个封闭期,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
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
准。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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