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9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8月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8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2193 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7]2968 号确认,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加上当日申购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和基金转换中转 出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 2022
年度第三次开放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
一日(即 2022 年 8 月 4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永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报告期末(2022 年 8 月 4 日)基金份 736.22 份
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的投资
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通过严谨的大类
资产配置和个券精选控制风险,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实现基金资产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
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
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告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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