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浙利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54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4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4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4月10日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3日,并 自2024年4月24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 日)至3个月后的对日的期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投 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3日, 并自2024年4月24日起
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 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期 限。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 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5%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