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1 09:1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调整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1

关于调整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对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将管理费率由 0.40%/年降低至 0.30%/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本次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中进行如下修改: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修订内容的生效

上述修订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除《基金合同》之外,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其他法律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作同步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规定网站。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 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