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6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海银基金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海银基金”)签署
的销售合作协议,海银基金将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机构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1 海银基金 005461 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从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
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海银基金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海银基金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海银基金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海银基金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 2007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 2008 年
3 月 11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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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