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联创顺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csrc.gov.cn/fund)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联创
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诺安
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有关事项。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7:00(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
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201-1202
联系人:梁亮
电话:021-68824789
邮政编码:200120
基金管理人咨询电话:400-888-899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
费率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14日,即在2022年
12月14日在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
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
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将于权益登记日后寄出,
未收到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lionfund.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
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
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
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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