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全球稳健配置(QDII)” 或“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 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全球稳健配置(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谈媛
联系电话:021-3896993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终止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简称“《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 说明》(简称“《说明》” ,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日,即2021年9月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 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 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 (以下简称 “公
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 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 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 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 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 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 (如 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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