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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0
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20日《关于准予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68号)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20日《关于准予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10号)准予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中基金。
3、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4、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2018年6月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
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直销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上海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阳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8、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超过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9、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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