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3
1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个运作
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安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4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注: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定期开放基金,第十四个运作期为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含
该日)。其中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1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含该日)为封
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
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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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基金
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
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 3 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
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
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第十四个运作期为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含该日),
其中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
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2021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含该日)为封闭运作期,
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但若投资者在开放运作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至下一开
放运作期首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开始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
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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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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