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2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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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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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60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
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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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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