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8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浙江浙商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 900 号文《关于准予浙
商
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机构监管部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发的机构部函[2018]1512 号文《关于浙商汇金聚禄
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延期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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