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6
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2018年09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根据《鹏华兴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8月23日(含当日)至2018年9月5日(含当日),截至2018年9月5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自2018年9月13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报告期自2018年07月01日起至09月1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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